警惕!大批大批假口罩“加班”出货……你买的是真的吗?

  

  近日,有无良商家拼命“加班”制造假口罩,而令人震惊的是,在这样的条件下生产出的三无口罩,许多竟要运往此次疫情最严重的地区——武汉。

  送往疫区的口罩尚且有假,我们普通人能买到真货吗?

  

  从北京西站出站的旅客基本全部佩戴口罩。

  春节拼命“加班”造假口罩,甚至运往武汉!

  疫情汹涌,无数的前线医务人员在不眠不休拼命救人,也有无良商家在“不舍昼夜”地害人。

  据广东省公安厅消息,29日上午,佛山警方接到了群众的举报电话:“我们村里有个厂房,现在在开工,不知道生产什么东西!”。

  正处于春节假期,加之疫情影响,坚持生产的工厂企业少之又少。警方到现场侦查发现,厂房内3台簇新的生产设备正在全速运转,一箱箱成品半成品口罩堆放在厂房四周。民警要求现场工人出示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时,均无法提供。

  经清点,现场共有生产设备3台、生产材料80余箱、N95等型号口罩(成品/半成品)共17.5万余只,均已被依法查扣。

  经初步调查,可确认该工厂生产的这批产品是假冒3M品牌口罩。作坊工人欧某等6人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作坊老板等其余涉案人员正在追查中。万幸的是,暂未发现该作坊生产的假冒口罩有流入市场销售。

  但并不是所有的造假都能被“掐死在摇篮中”,甚至有的不合格产品正在等待运往武汉。

  根据金华市场监管局的消息,1月23日,执法人员查获一批3M假货口罩。

  口罩的生产车间内无任何清洁消毒设施,员工徒手在包装口罩,厂内无任何出厂检验设备,环境卫生、设施设备不符合生产条件,负责人提供的营业执照显示的住所也不在当前地址,现场标有“3M”标识的口罩2.5万余只,经营者无法提供相应的代工协议、授权证明。

  

  图片来源:金华市场监督官方公众号

  而更令人震惊的是,在这样的条件下生产出的三无口罩,许多竟要运往此次疫情最严重的地区——武汉。很难想象有多少人会因为这些假口罩受害。

  送往疫区的口罩尚且有假,我们普通人能买到真货吗?

  真口罩,真难买!假口罩一撕就烂,商标像画的……

  “贵可以,能理解过年加上特殊时期,成本肯定也增加。但是造假真是遭雷劈!”市民小郭快要复工上班了,没有口罩,又不敢“裸奔”。在网上搜索半天,只有一家发货,收到货后果然“中招”了。

  “买的时候说是N95,来的是N90就算了,还直接是假的,淘宝都给我发消息了。”

  

  市民收到的淘宝官方消息

  钱是退了,但小郭还是没有口罩可用。每天都要坐公交、工作就是和人打交道的她,依然不知如何是好。

  1月27日凌晨,淘宝官方微博宣布,针对网友曝光有淘宝店铺口罩出现不实宣传、价格不稳等问题,淘宝官方已对相关店铺全部逐一核查。部分店铺涉及到的不实宣传、价格不稳问题,相关商品已全部下架,并将协助消费者进行退款。

  已经有许多在淘宝购买了口罩的消费者像小郭一样,收到了系统发来的“风险提示”。

  与此同时,也有网友反映,微商、阿里巴巴旗下闲鱼平台也存在售卖假口罩、高价口罩的情况。记者在闲鱼搜索“口罩”“N95”等关键词发现,有一些卖家打出了“大量现货”“量多优惠”的牌子,评论区里也存在着许多关于口罩真假的讨论。

  

  闲鱼截图

  对此,阿里集团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闲鱼一直在密切监控口罩情况这块。消费者如有买到假货,可向平台进行举报。”

  网上买口罩,看不到实物难辨真假。那去线下实体店买,情况会不会好一些?

  “口罩轻轻一撕就破了,老板你发这种国难财,痛不痛心?”1月28日,贵州毕节,市民谭先生花120元买了40个假口罩,口罩质量奇差,还无生产日期。其外包装标注厂家为“河南飘安集团”。

  内蒙古呼和浩特的杜女士同样买到了所谓“河南飘安集团”生产的假一次性口罩,但遭到药店店长理直气壮回怼:“质量不好只能代表你自己认为。”

  对此,河南飘安集团回复称,公司生产的口罩98%以上供给了医院,为10只/包,且有“piaoan”字样,假冒的产品没有相关标志。

  “我去小区门口买口罩,发现有一家店卖的3M口罩,符合网上所说的所有假货标准。”市民嘉嘉告诉记者,“店家解释说,现在的3M口罩找的是代工。但18块钱一个的单价,也确实不便宜了。”

  

  假3M口罩的商标“像画的”。图片来源:微博@江宁公安在线

  那所谓的“代工”说法,又靠谱吗?

  没有代工,假就是假!

  “我们从来不用代工厂,都是自己生产的。”3M官方工作人员向中新网记者表示,“对于3M官方旗舰店的口罩产品,我们承诺保持价格稳定。”

  “3M调配现有所有库存资源,捐赠了包括80箱医用口罩、1330箱防护口罩及洗手液在内的共计价值超过700万元的疫情防控物资,已经运抵武汉。节前3M调配至武汉的近百万只防护口罩也已经被分批送达武汉‘小汤山’医院工地、武汉多家医院及湖北各地药房。不仅如此,3M正在尽全力调配全球资源,第一批进口医用口罩也将不日抵沪。”

  3M目前也正在加班加点生产并全球调集货源。如此看来,所谓“大量现货”的“3M口罩”,是真是假不言而喻。

  “假口罩确实很暴利,因为成本经常不到正规口罩的一半。”一位口罩行业的业内人士告诉中新网记者,“假口罩的存在不是一天两天了,之前火起来是因为雾霾。这两年雾霾少了,很多假口罩生产也少了。没想到一个春节又火了。”

  “一些人造的假防雾霾口罩,走的是高仿路线,功效达不到3M标准,也算是有一定功效,但这些口罩在新型冠状病毒面前是不行的。”他说。

  搜索相关新闻,不难发现此前也有大量关于假3M口罩的报道。但在疫情面前,仍然有人为了一己私利,大量生产销售可能致命的假口罩。

  “你有没有想过,这批口罩如果用在了一线医护人员身上,会是什么后果?”这是1月30日,浙江义乌市检察院在提审涉嫌销售伪劣口罩嫌疑人邵某某时,检察官的一句质问。此前,邵某某在得知疫情爆发市场急需口罩后,曾两次购置伪劣仿冒口罩共计2万个并出售。

  “如果是这样的话,我真的把口罩全部烧掉,用我的命换他们。”邵某某痛哭着悔过。

  但时间不可能重来,也永远不可能以命换命。

  人们能做的,唯有在此时此刻,每时每刻,都守住自己的良心。

  最高检回应“问题口罩”:持续严惩“黑心商贩”

  疫情当前,制售过期口罩、销售假口罩等违法犯罪行为触目惊心。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2月1日重申,检察机关将持续严惩“黑心商贩”。

  最高检方面表示,根据法律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超过5万元的,应当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品、物资,或者生产、销售用于防治传染病的假药、劣药,构成犯罪的,分别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或者生产、销售劣药罪定罪,依法从重处罚。

  为疫情防控营造有利司法环境,最高检还下发通知,要求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和刑法的有关规定,严惩隐瞒、谎报疫情,未及时采取预防、控制措施造成疫情扩散等失职犯罪。

  疫情防控期间,最高检虽暂时关闭群众来访接待场所,但仍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接待群众来访。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同风险人群防护指南

  为指导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不同风险人群防护工作,特制订本指南。本指南适用于普通居家人员、出行人员、居家隔离人员、特定行业人员。

  一、普通居家人员  (一)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尽量在家休息。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相对封闭、空气流动差的场所,例如公共浴池、温泉、影院、网吧、KTV、商场、车站、机场、码头和展览馆等。  (二)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家庭置备体温计、口罩、家用消毒用品等物品。未接触过疑似或确诊患者且外观完好、无异味或脏污的口罩,回家后可放置于居室通风干燥处,以备下次使用。需要丢弃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处理。随时保持手卫生,从公共场所返回、咳嗽手捂之后、饭前便后,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免洗洗手液。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打喷嚏或咳嗽时,用手肘衣服遮住口鼻。  (三)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居室整洁,勤开窗,经常通风,定时消毒。平衡膳食,均衡营养,适度运动,充分休息。不随地吐痰,口鼻分泌物用纸巾包好,弃置于有盖垃圾箱内。  (四)主动做好个人与家庭成员的健康监测,自觉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家中有小孩的,要早晚摸小孩的额头,如有发热要为其测量体温。  (五)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可疑症状,应根据病情,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

  二、出行人员  (一)日常生活与工作出行人员,外出前往超市、餐馆等公共场所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与他人的近距离接触。个人独处、自己开车或独自到公园散步等感染风险较低时,不需要佩戴口罩。  (二)出现可疑症状需到医疗机构就诊时,应佩戴口罩,可选用医用外科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地铁、公交车等交通工具,避免前往人群密集的场所。就诊时应主动告知医务人员相关疾病流行地区的旅行居住史,以及与他人接触情况,配合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相关调查。  (三)远距离出行人员,需事先了解目的地是否为疾病流行地区。如必须前往疾病流行地区,应事先配备口罩、便携式免洗洗手液、体温计等必要物品。旅行途中,尽量减少与他人的近距离接触,在人员密集的公共交通场所和乘坐交通工具时要佩戴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口罩在变形、弄湿或弄脏导致防护性能降低时需及时更换。妥善保留赴流行地区时公共交通票据信息,以备查询。从疾病流行地区返回,应尽快到所在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进行登记并进行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限为离开疾病流行地区后14天。医学观察期间进行体温、体征等状况监测,尽量做到单独居住或居住在通风良好的单人房间,减少与家人的密切接触。

  三、居家隔离人员  (一)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采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医学观察期限为自最后一次与病例、感染者发生无有效防护的接触后14天。居家隔离人员应相对独立居住,尽可能减少与共同居住人员的接触,做好医学观察场所的清洁与消毒工作,避免交叉感染。观察期间不得外出,如果必须外出,经医学观察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并要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避免去人群密集场所。  (二)居家隔离人员每日至少进行2次体温测定,谢绝探访。尽量减少与家人的密切接触,不得与家属共用任何可能导致间接接触感染的物品,包括牙刷、香烟、餐具、食物、饮料、毛巾、衣物及床上用品等。  (三)他人进入居家隔离人员居住空间时,应规范佩戴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期间不要触碰和调整口罩。尽量避免与居家隔离人员直接接触,如发生任何直接接触,应及时做好清洁消毒。

  四、特定行业人员  (一)对于公共交通工具司乘人员、出租车司机、公共场所服务人员、武警、交警、安保人员、媒体记者、快递人员等行业人员,因日常接触人员较多,存在感染风险,其所在单位应为其配置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或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以及手消毒液、消毒纸巾、体温计等物品,并做好工作环境的日常清洁与消毒。工作期间,应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上岗。口罩在变形、弄湿或弄脏导致防护性能降低时需及时更换。注意保持手卫生,用洗手液或香皂流水洗手,或者使用免洗洗手液。每日至少2次测量体温。一般情况下,不必穿戴防护服、防护面罩等防护用品。如出现可疑症状(如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应立即停止工作,根据病情居家隔离或就医。  (二)对于隔离病区工作人员、医学观察场所工作人员、疑似和确诊病例转运人员,建议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或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  (三)对于流行病学调查人员,开展密切接触者调查时,穿戴一次性工作帽、医用外科口罩、工作服、一次性手套,与被调查对象保持1米以上距离。开展疑似和确诊病例调查时,建议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医用一次性防护服、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对疑似和确诊病例也可考虑采取电话或视频方式流调。  (四)对于标本采集人员、生物安全实验室工作人员,建议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双层手套、医用一次性防护服、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或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防护面屏、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必要时,可加穿防水围裙或防水隔离衣。  (五)对于环境清洁消毒人员、尸体处理人员,建议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和长袖加厚橡胶手套、医用一次性防护服、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防水围裙或防水隔离衣等。环境清洁消毒人员使用动力送风过滤式呼吸器时,根据消毒剂种类选配尘毒组合的滤毒盒或滤毒罐,做好消毒剂等化学品的防护。

  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口罩使用指南

  口罩是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重要防线,可以降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风险。口罩不仅可以防止病人喷射飞沫,降低飞沫量和喷射速度,还可以阻挡含病毒的飞沫核,防止佩戴者吸入。根据目前对该疾病的认识,就如何正确使用口罩制定本指南。

  一、佩戴原则  基本原则是科学合理佩戴,规范使用,有效防护。具体如下:  (一)在非疫区空旷且通风场所不需要佩戴口罩,进入人员密集或密闭公共场所需要佩戴口罩。  (二)在疫情高发地区空旷且通风场所建议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进入人员密集或密闭公共场所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颗粒物防护口罩。  (三)有疑似症状到医院就诊时,需佩戴不含呼气阀的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  (四)有呼吸道基础疾病患者需在医生指导下使用防护口罩。年龄极小的婴幼儿不能戴口罩,易引起窒息。  (五)棉纱口罩、海绵口罩和活性炭口罩对预防病毒感染无保护作用。

  二、推荐的口罩类型及使用对象  (一)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推荐公众在非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使用。  (二)医用外科口罩:防护效果优于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推荐疑似病例、公共交通司乘人员、出租车司机、环卫工人、公共场所服务人员等在岗期间佩戴。  (三)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防护效果优于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推荐现场调查、采样和检测人员使用,公众在人员高度密集场所或密闭公共场所也可佩戴。  (四)医用防护口罩:推荐发热门诊、隔离病房医护人员及确诊患者转移时佩戴。

  三、使用后口罩处理原则  (一)健康人群佩戴过的口罩,没有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风险,一般在口罩变形、弄湿或弄脏导致防护性能降低时更换。健康人群使用后的口罩,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的要求处理即可。  (二)疑似病例或确诊患者佩戴的口罩,不可随意丢弃,应视作医疗废弃物,严格按照医疗废弃物有关流程处理,不得进入流通市场。  四、儿童佩戴口罩的标准与注意事项  建议儿童选用符合国家标准GB2626-2006KN95,并标注儿童或青少年颗粒物防护口罩的产品。儿童使用口罩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儿童在佩戴前,需在家长帮助下,认真阅读并正确理解使用说明,以掌握正确使用呼吸防护用品的方法;  (二)家长应随时关注儿童口罩佩戴情况,如儿童在佩戴口罩过程中感觉不适,应及时调整或停止使用;  (三)因儿童脸型较小,与成人口罩边缘无法充分密合,不建议儿童佩戴具有密合性要求的成人口罩。

  来源:国家卫健委官网、中新网

  编辑:Mia

  审核:初墨、天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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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品/西安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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