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红牛“商标案”宣判!泰国天丝要大获全胜?

  该来的总会到来,只是没想到红牛商标案的首份判决来的比预期的早些!

  11月25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11月25日,就(北京)红牛维他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红牛)诉(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商标权属纠纷案宣判,北京高院一审判决:驳回红牛维他命公司全部诉讼请求。

  其中包括要求泰国天丝医药保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国天丝”)支付37.53亿元的赔偿、享有红牛系列商标的所有权。

  判决由原告红牛维他命饮料有限公司承担本案全部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880.68万元。

  长达数年的“红牛”商标之争,取得了实际性进展!

  

  华彬“首战”被驳回,长达三年之久的商标之争该有结果了

  自2016年中国红牛和泰国天丝关于品牌授权的拉锯战以来,中泰双方经历了长达三年的商标授权之争。

  红牛作为国际知名功能性饮料,由许书标1966年在泰国创立。1995年12月,许书标与泰籍华人严彬在深圳成立中国红牛前身,红牛饮料就此进入中国市场。1998年9月30日,红牛中国以合资公司的身份在北京重新注册。

  长达三年的红牛之争的本质问题在于控股股东泰国红牛认为,中国红牛的20年经营期限已经到期,而泰方多次表示拒绝延期经营。

  而中国红牛的实际掌控人、严彬自称握有一份关于双方承诺合作50年的法律文件,可以为中国红牛的经营期限延续时间。

  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记录显示,2018年9月29日是中国红牛经营期限届满的日子,这意味着如果股东无法达成一致,严彬与许氏家族的合作将正式结束。包括中国红牛在内,国内众多红牛工厂将无法生产红牛饮料。

  针对合资公司经营期限的届满,许氏家族多次通过红牛泰国等表示,拒绝延期经营;严彬掌控下的红牛中国则声称,该公司系根据双方五十年合作协议设立,现已按照法律程序向相关主管部门递交了营业期限延长申请。

  此次北京红牛向泰国天丝发起的诉讼被视为华彬方面的首次进攻,但从判决结果来看,华彬方面诉讼内容并未得到支持。

  根据此份判决书显示,北京高院驳回了北京红牛对泰国天丝高达37.53亿元的索赔,且不支持北京红牛(华彬方)对红牛系列商标享有所有者合法权益。

  北京红牛方面的上诉请求为,北京红牛在“红牛系列商标”的设计、策划、申请、注册、商业价值的形成以及品牌维护中作出了巨大的、实质性的和决定性的贡献,从公平原则出发,泰国天丝在坐享“红牛系列商标”所带来收益的同时,应当合理承担北京红牛对“红牛系列商标”进行广告宣传的费用。

  法院认为,北京红牛并未举证证明其与泰国天丝就“红牛系列商标”广告宣传费用的分担进行过约定,而且作为被许可方的北京红牛为了获取消费者的青睐和赢得市场占有率,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进行市场宣传,而且北京红牛亦无证据证明涉案广告宣传行为是基于泰国天丝的要求所致,同时泰国天丝亦未因北京红牛通过宣传而增加产品销量,额外获得除商标许可费用之外的其他商业利益,因此驳回北京红牛的索赔要求。

  但值得注意的是,高院并未对商标归属一事作出判决,而是对北京红牛对享有红牛商标所有权的要求不予支持。

  

  北京红牛:判决回避核心问题,将提起上诉

  在判决书下来之后,华彬集团也发出了一份声明,在该声明中表示:

  中国红牛是“红牛系列商标”在中国市场从零价值至数百亿市值的唯一投入方和贡献者。北京红牛在该案件中的核心诉求是,请求法院确认本公司对“红牛系列商标”享有合法权益,即有权使用“红牛系列商标”并享有其上所附收益等合法权益,而非请求法院确认北京红牛为登记注册的商标所有权人。

  但一审判决却回避了前述核心问题,仅围绕北京红牛是否对“红牛系列商标”享有商标所有权进行审查和裁判,偏离了真正诉求。该判决结果事实上是对“红牛系列商标”登记在泰国天丝名下这一法律状态进行了再次确认。

  北京红牛认为,一审判决回避焦点问题,未能体现公平原则,对此北京红牛坚决不予认可。北京红牛作为“红牛系列商标”这二十余年来的唯一投入方,于情、于理、于法,均应是该商标合法权益的享有者。

  北京红牛将依法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商标授权是20年还是50年?

  在此判决书中,最为关键的一点为高院承认了“95年合资合同的真实性”,而泰国天丝也承认这份协议确为真实存在,在此之前,泰国天丝始终否认此份协议的真实性。

  今年5月份,北京红牛对泰国天丝及其控股的红牛安奈吉的多轮诉讼均已展开,北京红牛方面称,泰国天丝将红牛商标许可给广州曜能量饮料有限公司使用,后者生产的红牛安奈吉饮料“不仅使用红牛商标,且其产品成分及外包装装潢与红牛公司的红牛饮料均高度相似”,该行为严重侵犯原告享有的在中国境内独家生产、销售红牛饮料的权利。

  北京红牛在上诉书中认为,“北京红牛在2045年11月9日之前享有在中国境内独家生产、销售红牛饮料的权利”,认为红牛安奈吉违反协议,要求安奈吉停止境内生产、销售,同时赔偿人民币1000万元。目前,此案尚未判决。

  如果,一旦“有效期五十年”的协议被做出有效判决,那么泰国天丝将红牛商标授权给曜能量并在国内市场销售安奈吉的行为也将面临巨额索赔。

  

  目前,据纳食了解,红牛经销商有大多有两个选择,要么被动的去接受安乃吉做两手准备,要么稍微实力大一点的经销商按兵不动做观望状态。

  但不管怎么样,最后留给红牛经销商的机会只有一个,随着北京红牛和泰国天丝商标授权的问题渐渐明朗,也将终究会有个结果!

  最终结果如何?我们拭目以待!

  来自:纳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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