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BR/>关联交易进展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10月23日,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向控股股东湖州燕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燕润投资”)借款人民币1,5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10月2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8-087)和《关于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89)。公司根据资金需求,实际分别于2018年11月12日、11月22日和2019年4月9日向燕润投资借款人民币600万元、700万元、2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实际发生之日起算。

  2019年4月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同意向燕润投资增加借款人民币不超过1,5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4月9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5)和《关于向控股股东新增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26)。公司根据资金需求,实际分别于2019年4月16日、5月21日向燕润投资借款人民币1,200万元、3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实际发生之日起算。

  经2019年4月2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19年5月16日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燕润投资增加借款人民币不超过1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9年4月25日、2019年5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39)、《关于向控股股东新增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2)、《2018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19-046)。公司根据资金需求,实际分别于2019年11月8日、11月14日、11月22日向燕润投资借款人民币9000万元、500万元、500万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自实际发生之日起算。

  近日,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分别如期归还了上述2018年11月600万元和700万元两笔借款的本金及利息。

  本公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不应以该等信息取代其独立判断或仅根据该等信息做出决策。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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